中捷處長性騷二大過免職 無退休金 開罰30萬元 | 刊登日期:2024-11-29
| 【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】台中市交通局公共運輸與捷運工程處長張應當,涉嫌長期性騷女員工,市府日前宣布公捷處長停職接受調查,秘書長黃崇典於28日說明市府調查結果。黃秘書長表示,市府已依規定召開重大獎懲案件審議委員會決議,同意交通局建議張員二大過免職,於[本月26日已發布免職令,並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8條之2規定,處行為人30萬元罰鍰,他強調,這是台中市政府針對公部門職場性騷擾行政懲處最重的一次。
黃崇典說明,本案經交通局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,一次記二大過免職,並依規定程序報府,經提市府重大獎懲案件審議委員會決議,此案符合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3項第3、5款有關違抗政府重大政令、言行不檢,對所屬員工權勢性騷擾,致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及聲譽,有確實證據的規定,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,市府於11月26日發布免職令,並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8條2規定,處行為人(最高負責人) 30萬元罰鍰。
針對市府如何幫助受害者,性騷擾零容忍,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,保障同仁的工作權益是市府的責任,他全力支持性平會決定。另交通局已為受害者申請醫療和心理諮商資源。交通局提供援助不僅符合法令要求,他更要求人事單位超越法規的規定,竭盡全力協助當事人,給予當事人需要的支持和資源,在接到申訴後,交通局立即啟動調查程序,先後召開五次調查會議,還有五次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,經過調查11月5日即發布停職令,性平會最終決議,建議處以兩大過免職的最重處分。
台中市政府補充,張應當記兩大過免職,無法申請退休金,但依法可向保訓會及司法機關提起行政救濟,確定免職後即非台中市政府員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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