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 12警開假罰單 巡佐遭羈押禁見 | 刊登日期:2024-09-06
| 【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】台中市警察局因員警疑似在製作交通違規罰單,以較輕微罰則開罰違規行為人,檢方於四日針對多個派出所進行搜索,並帶走12名員警偵辦,檢方複訊後聲押1人、10人交保、1人請回。
台中地檢署於4日指揮警政署政風室、台中市警察局及相關單位持搜索票前往’往台中第六警分局、派出所進行搜查,並帶回李姓員警等12人,疑似涉嫌在民國109至112年期間疑及製單違法案,也傳喚9名員警為證人,12名到案員警遭檢方列為被告,台中地檢署指出,檢察官複訊後1人聲押,涉犯公文書登載不實、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嫌,有勾串、滅證之虞;另外10人交保,交保金額從3萬至20萬元不等,還有1人被請回。
涉案員警疑似與交通違規紅單(當場舉發)與白單(逕行舉發)有關,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,警方對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的稽查,在當場舉發及逕行舉發有不同罰則,汽機車違規在當場舉發的罰鍰則較為輕微,涉案員警疑似在製作紅單與白單上,以較輕微罰則讓違規行為人可繳納較少罰鍰,因此涉及偽造文書罪嫌,全案檢方正持續調查釐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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